得救的确据 (约翰一书 5:11–12)
袁晓明/文
这见证就是:神赐给我们永生,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。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;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。”
—— 约翰一书 5:11–12
多年来,我有幸带领许多初信的弟兄姐妹参加查经学习,帮助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得以坚固。我常常使用的一套教材是由**学园传道会(The Navigators)**出版的《确据课程》(Lessons on Assurance)。这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事工,长期致力于门徒训练和背诵圣经。
这套课程介绍了基督徒生命中五个重要的“确据”,其中之一就是得救的确据,其圣经依据正是约翰一书 5:11–12。每一课都鼓励信徒背诵一节关键经文。我们一起把这些经文牢记在心,反复默想,并将其应用在每天与基督同行的生活中。我也常向渴望建立稳固信仰根基的基督徒推荐这套学习。
然而,写下这篇反思,并不只是为了回顾当年的课程内容,更是想分享我自己对这两节强有力经文的理解与应用——这些真理在多年中深深塑造了我的信仰。
“你真的得救了吗?”
大约二十年前,我曾受邀在主日敬拜聚会中分享一段信息。那既不完全是一篇讲道,也不只是一个见证,而是一篇围绕着一个核心问题的信息:“你真的得救了吗?”
在那次分享中,我引用了许多关于福音以及人对福音回应的经文,谈到了因信称义的教义,以及信心与行为之间的关系。有意思的是,当时我并没有使用约翰一书 5:11–12 来谈论救恩。
多年之后,随着我不断查考、默想这段经文,我渐渐明白为什么学园传道会会选择它作为“得救确据”的根基。在多个小组中教导这段经文,并长期反思之后,我越来越确信:约翰一书 5:11–12 是圣经中关于得救确据最清楚、也最简明的表述之一。
这见证的内容
这两节简短的经文,涉及三个关键对象:神、神的儿子,以及我们。
神是赐予者 —— 祂赐给我们永生。
子是源头 —— 这永生只在祂里面。
我们是领受者 —— 有了儿子的,就有生命。
简而言之:
神借着祂的儿子把救恩赐给我们;
接受祂儿子的人就有永生;
拒绝祂儿子的人就没有生命。
“有了儿子”并不只是指我们曾在某一个时刻作出接受福音的决定,而是一种持续的、活泼的关系。有了儿子,意味着我们住在基督里面——现在如此,直到永远。
我如何知道自己已经得救?
有人有时会问我:“你怎么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?”
我的回答很简单:我有耶稣。
我并不是指向我接受祂的那一天,也不是我受洗的那一刻,或我是否稳定聚会、是否常常带领查经。这些都很重要,但它们并不是我得救确据的根基。我得救的把握只建立在一个事实之上:我有神的儿子。
那我怎么知道自己有耶稣呢?
我心里有耶稣;
我思想中有耶稣;
我的生命里有耶稣;
我爱耶稣;
我跟随耶稣;
我遵行耶稣的命令;
耶稣爱我;
耶稣拯救我;
我属于耶稣。
我有耶稣——这就够了。
我有耶稣——在祂里面,我拥有一切。
我将来会去天堂,因为我有耶稣,而耶稣在那里。
最后的思考
得救的确据,并不是建立在我们的感觉、成就或宗教活动之上,而是扎根于神不改变的话语,以及祂儿子在我们心中的真实同在。
有了儿子,就有生命。
这就是见证。
这就是确据。
这也是我确信自己已经得救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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